执行必须政令畅通

时间:2023-09-24 10:40:45

“上面千条线,下面一根针”。乡镇更重要的是贯彻落实。政策执行部门与制定部门具有完全不同的权力属性。决策需要民主集中制,执行必须政令畅通。

制定部门可以有多重权力中枢,政策的制定过程就是利益博弈的过程。这样,制定政策虽然耗时较长,但是更符合多元利益的实际,使其在执行过程中较少受到阻碍。

政策执行部门则必须政令畅通,快速地将政策执行下去。这个过程中如果还有博弈,就会影响政策执行。政策执行部门的权力应该是集中化、一元化的。越到基层,政策的执行性越强,制定性越弱,权力的集中化程度就越强。

在具体工作上,虽然乡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有名义上的分工,但在面对驻村工作、中心工作时,乡镇干部都是一起干,专业性不那么强,分工也不那么明确。

在乡镇治理事务中,分不开哪是党务、哪是政府工作、哪是群团工作,许多工作都是一笼统、一麻袋,搅和在一起,需要党委负责统筹协调。乡镇工作的总体性和统合性,决定了权力行使也要具有总体性和统合性。

这种情况下,乡镇权力也就必然集中在书记手中。乡镇是一个整体,无论是政府的事情还是党委的事情,都得让书记知道。书记的秉性、擅长的事情不同,分配给镇长的事情就不同。

比如,某镇的书记擅长做具体实务,不习惯在办公室发号施令,他就把镇上党务、纪律及日常事务都交给镇长去管,自己去村里搞征地拆迁、搞小城镇建设、做群众工作或向上跑项目。另一个镇的书记则主要在办公室待着,把任务分配给镇长去执行,自己不插手具体事务。分工合作能提升执行效率。

另一镇的书记则把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的事务交给镇长去搞,自己统揽全局。

还有某镇书记在年初就让各个干部自己制订一年的工作任务,并叮嘱除非重大的、实在需要书记协调的事,一般不要打搅他,他要做的就是年终按计划考核镇干部、协调重大事务。

稿件来源 | 《决策》杂志

本文作者 | 杨华

微信编辑 | 少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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